葡萄牙时间2015年5月6日,葡萄牙共和国议会议员审核并通过“黄金居留”新政策修改提案,并推出最终法律条文。这份编号为“PropostadeLeiN.o288/XII/4.a”的官方文件是针对编号为“23/2007,4dejulho”法律(即葡萄牙“黄金居留”投资移民政策主法律)的第三次修改案。根据官方文件,葡萄牙政府对“黄金居留”投资移民政策法律进行了如下主要修改:
1.新设申请渠道:购买旧房或者旧区重建房35万欧元或以上;
2.新设申请渠道:在葡萄牙公立或私人科研中心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;
3.新设申请渠道:在艺术创作项目、国家文物遗产修复或维护项目投资25万欧元或以上;
4.新设申请渠道:向投资基金或风投基金投入50万欧元或以上,而且此基金是用来向葡萄牙的中小型企业融资;
5.落后地区投资优惠:在葡萄牙人口密度或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的地区投资的话,创造就业的投资门槛从10个岗位下降到8个,购买旧区重建不动产资金从35万欧元下调到28万或以上;
6.相关部门必须在90天之内回复“黄金居留”首次申请的审批结果;
7.相关部门必须在60天之内回复“黄金居留”续签的审批结果;
8.家庭团聚:主申请人的已成年子女,如果仍由双亲抚养、单身而且正在上学,那么也符合申请家庭团聚的条件。
由于该文件在5月6日获得审批,根据“288/XII/4”号文件第4条内容,上述条款已从5月7日开始正式实施。
鑫海移民认为,葡萄牙政策的修改可以看出葡萄牙政府对移民政策加强了监管,使政策变得更加规范,流程更加完善,审批更加透明,最大限度保护了投资人的切身利益。同时在原有基础上扩宽了投资领域,丰富了投资形式,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移民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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